| 第五章 固定资产 本章2002年试题的分数为4分,2003年试题的分数为0分,2004年试题的分数为1.5分。 从考试试题看,本章比较重要。试题的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综合题。客观题考核的是与固定资产有关的一些基本概念。 与2004年版教材相比,本章修订了在建工程计价、删除了租入固定资产部分的例题。 第一节 固定资产概述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 1、为生产经营而持有 2、使用年限超过1年 3、单位价值较高 企业在对固定资产进行确认时,应当按照固定资产定义和确认条件,考虑企业的具体情形加以判断。 企业的环保设备和安全设备等资产,虽然不能直接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却有助于企业从相关资产获得经济利益,也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但这类资产与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之和不能超过这两类资产可收回金额总额。 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如果各自具有不同的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的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从而适用不同的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应当单独确认为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的分类 : 固定资产有多种分类方法,常见的有: (一)、按经济用途分类,分为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和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 (二)、按使用情况分类,分为使用中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和不需用固定资产。 (三)、按所有权分类,分为自有固定资产和租入固定资产(指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 (四)、按经济用途和使用情况综合分类: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经营租赁方式下出租)、不需用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土地(土地是指过去已经估价单独入账的土地。因征地而支付的补偿费,应计入与土地有关的房屋、建筑物的价值内,不单独作为土地价值入账。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和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说明:土地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背景,在五十年代初社会主义改造还没有完成,当时土地仍然是私有,民族资本家以其拥有的财产(包括土地)作价出资进行公私合营,土地作为一项资产单独入帐。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第一部宪法规定土地是国家所有,以后企业是无偿取得土地使用权,七十年代末开始实行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才出现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的概念。 公司以购入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转入开发商品房成本,或转入在建工程成本后,其账面价值构成房屋、建筑物实际成本。如果土地使用权的预计使用年限高于房屋、建筑物的预计使用年限的,在预计该项房屋、建筑物的净残值时,应当考虑土地使用权的预计使用年限高于房屋、建筑物预计使用年限的因素,并作为净残值预留,待该项房屋、建筑物报废时,将净残值中相当于尚可使用的土地使用权价值的部分,转入继续建造的房屋、建筑物的价值,如果不再继续建造房屋、建筑物的,则将其价值转入无形资产进行摊销。如公司将土地连同地上房屋、建筑物一并出售的,按其账面价值结转固定资产清理。 第二节 固定资产取得 一、 固定资产的计价基础: (1)按历史成本。 (2)按净值计价。适用于盘盈、盘亏、毁损时用。 二、固定资产的价值构成 固定资产应当按其成本入账。 (一)外购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买价、增值税、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如场地整理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如果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按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不需安装的: 借:固定资产 贷:现金等 需要安装的: 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通过在建工程核算,然后转入固定资产。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工程物资) 应交税金一增值税(进项转出) 应付工资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二)、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入账价值。 1、企业为在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增值税额、运输费、保险费等相关费用,作为实际成本,并按照各种专项物资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工程完工后剩余的工程物资,如转作本企业库存材料的,按其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转作企业的库存材料。如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应按减去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转作企业的库存材料。 盘盈、盘亏、报废、毁损的工程物资,减去保险公司、过失人赔偿部分后的差额,工程项目尚未完工的,计入或冲减所建工程项目的成本;工程已经完工的,计入当期营业外收支。 自营工程:主要通过“工程物资”、“在建工程”两个科目 A、 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试运行收支净额计入在建工程成本。 B、 报废或损毁时,净损失计入在建工程成本;非正常原因造成的,计营业外支出。 C、如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暂估入账,并计提折旧;待竣工决算,再作调整。 会计处理: 进料: 借:工程物资—专用材料 贷:现金 购进大型设备预付款时: 借:工程物资—预付大型设备款 贷:现金 收到大型设备时: 借:工程物资—专用设备 贷:工程物资—预付大型设备款 领用各种物资时: 借:在建工程—XX工程 贷:工程物资—专用材料、专用设备 应付工资、福利费 原材料、 应交税金一增值税(进项转出) 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 交付使用: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出包工程:在建工程各科目实际上成为与承包单位的往来结算科目。 企业按规定预付承包单位的工程价款时 借:在建工程--××工程 贷:银行存款 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按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工程 2、企业的在建工程,包括施工前期准备、正在施工中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技术改造工程、大修理工程等。工程项目较多且工程支出较大的企业,应当按照工程项目的性质分项核算。 在建工程应当按照实际发生的支出确定其工程成本,并单独核算。 3、企业的自营工程,应当按照直接材料、直接工资、直接机械施工费等计量;采用出包工程方式的企业,按照应支付的工程价款等计量。设备安装工程,按照所安装设备的价值、工程安装费用、工程试运转等所发生的支出等确定工程成本。 4、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因进行试运转所发生的净支出,计入工程成本。企业的在建工程项目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取得的试运转过程中形成的、能够对外销售的产品,其发生的成本,计入在建工程成本,销售或转为库存商品时,按实际销售收入或按预计售价冲减工程成本。 5、在建工程发生单项或单位工程报废或毁损,减去残料价值和过失人或保险公司等赔款后的净损失,计人继续施工的工程成本;如为非常原因造成的报废或毁损,或在建工程项目全部报废或毁损,应将其净损失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6、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当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会计制度关于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规定,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作调整。 (三)、 投资者投入的: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如果投资者投入旧的固定资产,不在账面反映折旧,以净值作为入账价值。 (四)、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其入账价值按《企业会计准则----租赁》的规定确定。 (五)、非货币性交易中取得的固定资产,其入账价值按《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的规定确定。 (六)、债务重组中取得的固定资产,其入账价值按《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的规定确定。 (七)、以非货币性交易方式换入的固定资产,其入账价值按《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的规定确定。 (八)、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入账价值: 1、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当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2、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以下顺序确定其入账价值: 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当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入账价值。 如接受捐赠的系旧的固定资产,按依据上述方法确定的新固定资产价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按确定的入账价值, 借:固定资产 贷:贷:银行存款 待转产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九)、盘盈的固定资产,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入账价值: 1、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2、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入账价值。 借:固定资产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根据不同的来源渠道,固定资产取得时的价值构成归纳如下: 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标价的固定资产,每项固定资产入账价值按公允价值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以确定各项固定资产入账价值。如果一笔款项购入的多项资产还包括固定资产以外的其他资产,应按类似的方法予以处理。 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退还的增值税,冲减固定资产价值。 来源渠道 固定资产入账价值 购置 买价+相关税费+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自建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 投资转入 投资各方确认价 融资租入 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当租赁资产≤资产总额30%,也可以按最低租赁付款额 改建扩建 (原价-已提折旧)-变价收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改扩建支出 债务重组取得或以应收账款换入 无补价 应收债权账面价值+相关税费 支付补价 应收债权账面价值+支付补价+相关税费 收到补价 应收债权账面价值-收到补价+相关税费 非货币性交易换入 无补价 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相关税费 支付补价 换出资产账面价值+支付补价+相关税费 收到补价 换出资产账面价值-收到补价+应确认收益+相关税费 接受捐赠 有凭据 对方凭据金额+相关税费 无凭据,同类或类似资产存在活跃市场 市价+相关税费 无凭据,同类或类似资产存在活跃市场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 盘盈 同类或类似资产存在活跃市场 市价-估计价值损耗 同类或类似资产存在活跃市场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 第三节 、固定资产折旧 折旧的性质: 折旧是固定资产的价值随着固定资产的磨损而逐渐转移到企业的生产成本或构成企业的费用。 影响折旧的因素 (1)折旧的基数; (2)固定资产的净残值; (3)固定资产使用年限; (4)折旧的方法。 一、固定资产的折旧范围 (一)、除以下情况外,企业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1、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2、按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二)、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并根据用途分别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期费用。 企业在实际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 (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的规定,企业对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也应计提折旧,计提的折旧计入当期管理费用(不含更新改造和因大修理停用的固定资产)。 企业因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而对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由原不提折旧改为计提折旧,此项会计政策变更应当采用追溯调整法,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相关项目。 如果股份有限公司在2001年度未使用、不需用固定资产以计提减值准备的方法代替折旧的,应以未计提减值准备前的未使用、不需用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计提折旧,并对计提折旧后的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减值测试,经过上述调整后的未使用、不需用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现行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期初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期初留存收益等相关项目。2002年度对原未使用、不需用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时,以上述经调整后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并按预计的尚可使用年限重新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如果此项会计政策变更的累计影响数较小,或会计政策变更的累计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可以采用未来适用法。 (四)企业对固定资产进行更新改造时,应将更新改造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并在此基础上核算经更新改造后的固定资产原价。处于更新改造过程而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因已转入在建工程,因此不计提折旧,待更新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为固定资产后,再按重新确定的折旧方法和该项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计提折旧。 因进行大修理而停用的固定资产,应当照提折旧,计提的折旧应计入相关成本费用。 企业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而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预计净残值等所作的变更,应在首次执行的当期作为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处理;其后,企业再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预计净残值等所作的调整应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二、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计提折旧的方法 (1)平均年限法 平均年限法,是将固定资产的折旧均衡地分摊到各期的一种方法。采用这种方法计算的每期折旧额均是等额的。 折旧率可分为个别折旧率,分类折旧率和综合折旧率。 (2)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是根据实际工作量计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其基本计算公式为: 每一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残值率)/ 预计总工作量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每一工作量折旧额 (3)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在不考虑固定资产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账面余额和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 双倍余额递减成法最后两年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估计净残值的余额平均摊销。 (4)年数总和法 年数总和法又称合计年限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原价减去残值后的净额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这个分数的分子代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数,分母代表使用年数的逐年数字总和。计算公式如下: 应注意的是: 一、是计提折旧的范围,按现行会计制度规定, 除以下情况外,企业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1)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2)按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二、是在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应考虑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如果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低于其可收回金额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在计提折旧时,应当按照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即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下同),以及尚可使用年限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如果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价值又得以恢复,该项固定资产的折旧率和折旧额的确定方法,按照固定资产价值恢复后的账面价值,以及尚可使用年限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 因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而调整固定资产折旧率和折旧额时,对未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前已计提的累计折旧不作调整。 三、是在考虑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时间因素情况下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的应用。对于非直线法计提折旧(如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每一折旧年度的折旧金额是不同的。如果是年度中期开始计提折旧,那么整年的计算是从开始计提折旧的月份至下一年度该月份的前一个月作为计算年折旧率的期间即一个折旧年度,对这一期间的固定资产按照相同的月折旧率计算。 折旧的账务处理: 1、生产用固定资产折旧费——计入“制造费用”科目。 2、行政办公用固定资产折旧费计入“管理费用”科目。 3、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折旧费计入“其他业务支出”科目。 4、销售机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计入“营业费用”科目。 5、福利设施折旧费计入“管理费用”科目。 6、未使用、不需用固定资产(不含更新改造和因大修理停用的固定资产)折旧费计入“管理费用”科目。 例题:1997年12月15日,甲公司购入一台不需安装即可投入使用的设备,其原价为1230万元。该设备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30万元,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2001年12月31日,经过检查,该设备的可收回金额为56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20万元,折旧方法不变。2002年度该设备应计提的折旧额为( )万元。 A.9O B.108 C.120 D.144 答案:B 解析:2001年12月31日,该设备的可收回金额为560万元,小于设备的账面净值750万元[1230-(1230-30)/10×4],2002年设备应提折旧=(560-20)÷5=108万元。 例题:某企业于2002年9月5日对一生产线进行改扩建,改扩建前该生产线的原价为1200万元,已提折旧200万元,已提减值准备50万元。在改扩建过程中领用工程物资200万元,领用生产用原材料50万元,原材料的进项税额为8.5万元。发生改扩建人员工资80万元,用银行存款支付其他费用61.5万元。该生产线于2002年11月2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企业对改扩建后的固定资产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50万元。 要求:(1)编制上述与固定资产改扩建有关业务的会计分录。 (2)计算改扩建后的固定资产2003年应计提的折旧额。 答案:(1)会计分录: 借:在建工程 950 累计折旧 200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50 贷:固定资产 1200 借:在建工程 200 贷:工程物资 200 借:在建工程 58.5 贷:原材料 5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8.5 借:在建工程 80 贷:应付工资 80 借:在建工程 61.5 贷:银行存款 61.5 借:固定资产 1350 贷:在建工程 1350 (2)2003年应计提的折旧额=1350×20%×11/12+(1350-1350×20%)×20%×1/12=265.5万元。 第四节、 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应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以外的后续支出,应当确认为费用。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不可能使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超过原先的估计(即通常所说的维修费),则应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即:发生了固定资产维修费(大修和日常修理),应在发生时确认为管理费用、制造费用。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使可能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超过了原先的估计,如延长了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或者使产品质量实质性提高,或者使产品成本实质性降低,则应当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其增计后金额不应超过该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一、费用化的后续支出,指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不可能使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超过原先的估计,应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 二、资本化的后续支出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使可能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超过了原先的估计,如延长了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或者使产品质量实质性提高,或者使产品成本实质性降低,则应当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其增计后金额不应超过该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1.固定资产修理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费用。 2.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应当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其增计后的金额不应超过该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超过部分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3.固定资产修理和固定资产改良结合在一起,则企业应按上述原则进行判断,其发生的后续支出,分别计入固定资产价值或计入当期费用 4.固定资产装修费用,符合上述原则可予资本化的,应当在固定资产科目下单设固定资产装修明细科目核算,并在两次装修期间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单独计提折旧。下次装修时,固定资产装修明细科目的余额减去相关折旧后的差额,一次全部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5.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固定资产后续支出视同自有资产处理,装修费用应在两次装修期间、剩余租赁期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三者中较短的期间内单独计提折旧。 6.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应单设1503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科目核算,并在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合理的方法单独计提折旧。第五节 固定资产处置与期末计价 一、固定资产处置 1、变卖:(对外销售) ①、先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②、支付相关税费、清理费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金 现金 ③、收到销售价款: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④、收到保险公司赔偿 ⑤、结转清理损益到本期(营业外收支) 借或贷:营业外支出 贷或借:固定资产清理 2、对外投资: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 应交税金等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固定资产清理 3、对外捐赠:同对外销售处理方法,计入营业外支出。 4、非现金资产抵债,(见债务重组) 5、非货币性交易换出的固定资产,(见非货币性交易) 6、盘亏的:(不通过“固定资产清理”核算)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8、报废或者毁损等原因而发生的固定资产清理净损益, 计入当期营业外收支。 二、 固定资产期末计价 固定资产的减值是指,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 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的销售净价与预期从该资产的持续使用和使用寿命结束时的处置中形成的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其中,销售净价是指,资产的销售价格减去处置资产所发生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应按单项项目计提。 对存在下列请况之一的,应当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己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 1、长期闲置不用,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再使用,且已无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2、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己不可使用的固定资产; 3、虽然固定资产尚可使用,但使用后产生大量不合格品的固定资产; 4、已遭毁损,以致于不再具有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5、其他实质上己经不能再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固定资产。 会计处理: 提取时: 借:营业外支出-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若已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价值又得以恢复,应在原已提的减值准备范围内转回 借: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营业外支出-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如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价值又得以恢复,转回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时,按不考虑减值因素情况下应计提的累计折旧与因计提减值准备而少计提的折旧额的差额, 借:固定资本减值准备 贷:累计折旧 按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和认可收回金额与不考虑减值因素情况下计算确定的资产账面净值孰低的差额, 借: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营业外支出-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已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固定资产发生减值和恢复,引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余额发生变化之后,每次都要重新计算折旧率和折旧额,并对已经提取的折旧不作追溯调整。 第六章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本章2002年试题的分数为2分,2003年试题的分数为1分,2004年试题的分数为1.5分。 从考试试题看,本章考试分数适中。试题的题型一般为单项选择题。客观题考核的是与无形资产计价有关的一些基本概念。 与2004年版教材相比,本章内容未发生变化。 第一节 无形资产及其期末计价 一 、 无形资产一般具有如下特征: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 没有实物形态;能在较长的时期内使企业获得经济效益;持有的目的是使用而不是出售;所能提供的未来经济利益具有不确定性;通常是有偿取得。 二、 无形资产内容: 一般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著作权,特许经营权,专用技术和商誉等。商誉只有外购的才能作为无形资产入账。 三、无形资产取得时入帐成本的确定 企业的无形资产在取得时,应按实际成本计量。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应按以下方法确定: (一)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实际成本。 购入:以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入账成本。 借:无形资产 贷:银行存款 与电脑捆绑购入的软件,金额相对较小时,一并计入固定资产;较大时,单独列作无形资产。 (二)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实际成本。但是,为首次发行股票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按该无形资产在投资方的账面价值作为实际成本。 (三)接受债务人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取得无形资产(见债务重组) (四)非货币性交易换入无形资产(见非货币性交易) (五)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应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实际成本: 1.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2.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如下顺序确定其实际成本: (1)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2)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实际成本。 (六)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 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作为无形资产的实际成本。在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用、直接参与开发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开发过程中发生的租金、借款费用等,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已经计入各期费用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在该项无形资产获得成功并依法申请取得权利时,不得再将原已计入费用的研究与开发费用资本化。 (七)企业购入的土地使用权 企业购入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尚未开发或建造自用项目前,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并按无形资产准则规定的期限分期摊销。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商品房时,应将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开发成本;企业因利用土地建造自用某项目时,将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全部 转入在建工程成本。 取得时的计量 取 得 渠 道 入 账 价 值
screen.width-333)this.width=screen.width-333 border=0> 四、无形资产的摊销 无形资产的成本,应当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处置无形资产的当月不再摊销。即,无形资产摊销的起始和停止日期为:当月增加的无形资产,当月开始摊销;当月减少的无形资产当月不再摊销。企业自用的无形资产,其摊销的无形资产价值应当计入当期管理费用;出租的无形资产(即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相关的无形资产摊销价值应当计入其他业务支出。如预计使用年限超过了相关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该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按如下原则确定: (一)合同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 (二)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 (三)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法律也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受益年限和有效年限两者之中较短者。 (四)如果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10年 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一无形资产摊销 贷:无形资产 五、无形资产的转让 企业出售无形资产所有权,应将所得价款与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企业出租的无形资产使用权,应当按照有关收入确认原则确认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同时,确认出租无形资产的相关费用。 出售所有权:将所得价款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营业外收支。 借:银行存款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营业外支出(或贷:营业外收入) (差额) 贷:无形资产 出租使用权:租金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相关费用支出,计入其他业务支出。 六、无形资产的期末计价 如果无形资产将来为企业创造的经济利益还不足以补偿无形资产成本(或摊余成本),则说明无形资产发生了减值。具体表现为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了其可收回金额。 企业至少于每年年末,应当检查无形资产的可收回性,并按照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在检查时,如果发现以下情况,则应对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并将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可收回金额的部分确认为减值准备: 1、当企业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情况时,应当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1)、某项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所替代,并且该项无形资产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 (2)、某项无形资产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限,并且已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3)、其他足以证明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丧失了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情形。 2、当企业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情况时,应当计提无形资产的减值准备: (1)、某项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所替代,使其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2)、某项无形资产的市价在当期大幅度下跌,并在剩余摊销年限内不会恢复; (3)、某项无形资产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限,但仍然具有部分使用价值; (4)、其他足以证明某项无形资产实质上已经发生了减值的情形。 3、期末,企业所持有的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其可收回金额的,应按其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如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价值又得以恢复,应在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范围内转回,冲减当期的营业外支出。 计提减值准备: 借:营业外支出—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贷: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如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价值又得以恢复,作相反分录。 以前期间导致无形资产发生减值的迹象,可能在报告当期全部消失或部分消失。无形资产准则规定,只有在这种情况出现时,企业才能将以前年度已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全部或部分转回;同时,转回的金额不得超过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 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后,应当调整每期的摊销金额,即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应当按照其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去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后的金额)与尚可使用年限重新计算当期应摊销的价值,以前年度已摊销的价值不再调整。 第二节 其他资产 其他资产主要包括长期待摊费用和其他长期资产. 长期待摊费用: 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应当由本期负担的借款利息、租金等,不得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处理。 长期待摊费用应单独核算,在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 其他长期待摊费用应当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其他单位发行股票支付的手续费或佣金等相关费用,减去股票发行冻结期间的利息收入后的余额,从发行股票的溢价中不够抵销的,或者无溢价的,若金额较小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若金额较大的,可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在不超过2年的期限内平均摊销,计入损益。 除购建固定资产以外,所有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期的损益。 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应当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其他长期资产 其他长期资产一般包括国家批准储备的特种物资、银行冻结存款、临时设施、涉及诉讼中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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