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 性 考 验 着 考 试 规 则 黄 行 福 规则是人制定的,是为人服务的。可是,当我们自己制定的规则在让人自己丧失着尊严,让人感到十分难堪的时候,这样的规则还有存在的价值吗? 最近,一则“女考生当众小解”的新闻,令很多人在思考着这么一个问题:我们的考试规则是否需要体现人性? 据媒体报道,4月10日,全国职称考试开考的日子,在黑龙江鸡西考区东风小学的第五考场内,一位女考生提出小解要求,遭到监考老师的拒绝。就在第三次被拒绝后,该考生在监考老师的允许后,竟在教室的前方,在讲台处拿了一个脸盆,走到教室后方,就蹲下解起手来,解手的声音引来哄堂大笑。 这就是当时的基本情况。 我是含着泪看完这个消息的。可以说,这是对人性的又一次践踏,对人的尊严的又一次大挑战。可怜那位女考生,为了不让自己的心血白废,竟那样屈辱的做着一件令人心酸的事情。 据媒体介绍,事后,那位考生竟没有站出来。我想,这是很正常的。试想:当一个人的尊严被严重侵犯的时候,在她内心的深处,该会有着怎样的伤痛。 我们常常说:“生命是尊严的。”“生命的价值高于一切。”“人性是基本的,是不容违背的。” 在这个世界上,是规则重要还是人性重要,我看,这在理论上,早就已经不是一个问题了。“以人为本”的口号,我们不是早就已经喊得震天响了吗?可是,当我们面对具体的人的时候,我们的人性就不那么重要了,我们的人的尊严好象也都可以不要了。因为制度的尊严高于一切,制度的神圣性高于人性。 以前,看过这样的一个例子,尽管几年过去,竟还在我的脑子里抹不去。一位产妇,马上就要临产,临时搭上一辆车。可是,在路上。车子被拦了下来,说是违规,需要检查、处理。在有关人员说明了情况后,检查人员还是不相信。在上车看了之后,照样检查处理。没想到,在耽误了一段时间后,由于难产,造成了十分严重的后果。 表面看来,这好象也是制度造成的。因为如果没有在这项制度,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我们说,有关人员执行制度这件事本身并没有错,制度本身也是应该存在的。 这里的一个关键,就是人的问题,是执行者的问题。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完全可以根据人性化的要求,进行有情地操作。先让他们送产妇去医院,再来执行制度,这会有什么不妥吗? 两件事情,表面看来,都是由于制度的原因造成的。但都是非常特殊的情况。后来的事实表明,两位受害者的要求都是合理的,都是人性化的。 考试规则的制定,本来是为了更好地体现考试的严肃性,体现考试的公平性与合理性。这是必要的,也是应该的。考试如果没有严格的规则,就会失去它的严肃与公平。在这一点上,应该是没有任何疑问的。 可问题的关键在于,如果我们所制定的规则,违背了人性,有损于人的尊严,使人在制度面前显得无能为力,这样的制度,就必须进行修改,使之更加体现的出人性的光辉。 对于考生需要解手这样的问题,以前的考试中也并非没有,只不过由于各种原因,没有明确提出来而已,没有被揭露而已。 其实,只要规则稍作改动,这个问题就可以解决。在进行考前的工作安排时,安排几个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这件事,不就可以解决吗? 前年,某地选调部分老师进城,就很好的解决了这一问题。因老师们在准备说课的过程中,需要花费几个小时的时间。几个小时中,解手是必然的。组织者在事先就已经充分考虑到了这一问题,他们安排了专门的人员在厕所门口负责。每一个解手的老师,都不能接触,必须等到另一个老师从厕所里出来之后,才可以进厕所。 一个小小的改动,就可以使所有参加考试的人员受惠,我们又何乐而不为呢?由此看来,考试规则的修改,是很有必要的。 但愿我们的考试规则在这场考验中,能以高分面对所有考生。
作者单位: 江西省南丰县付坊中学 邮编:344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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